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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州市户口迁移证的办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。以下是一份滨州市户口迁移证办理攻略,以及居民所需材料的一览:
### 办理流程:
1. "咨询准备":首先,您需要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科或派出所,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。
2. "准备材料":根据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。
3. "提交申请":携带所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提交申请。
4. "审核审批":公安局或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。
5. "领取迁移证":审核通过后,您可以领取户口迁移证。
### 所需材料:
1. "户口簿":原籍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
2. "身份证":原籍地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3. "迁移原因证明":如工作调动、购房、投靠亲友等,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
4. "房屋产权证明":如购房,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。
5. "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同意迁入证明":如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同意迁入证明。
6. "近期免冠照片":一寸或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若干张。
7. "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":根据具体迁移原因,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。
### 注意事项:
1. "材料齐全":确保所有材料齐全,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办理时间延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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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、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需带材料:
1、落户申请书;
2、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;
3、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;
4、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;
5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;
6、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。
居民、职工家属申报“农转非”落户需带材料:
1、落户申请书;
2、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;
3、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;
4、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;
5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。
办理“农转非”需要的相关手续需带材料:
1、落户申请书;
2、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;
3、暂住证;
4、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《流动人口婚育证》;
5、房产证;
6、身份证复印件;
7、用《流动人口婚育证》在街道办事处换取《计生回执单》;
8、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“入户审批表”;
9、一寸免冠照片4张。
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:
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,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,报政府批准,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,到派出所落户。
征用土地落户:
1、人民政府批文、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
2、征地协议
3、安置协议
4、落户人员花名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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